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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18 20:22 点击:676959

七旬老人20余年打工助学 匿名捐30万元帮46名贫困生原标题:七旬老人20余年打工助学 匿名捐30万元帮46名贫困生 原标题:七旬老人20余年打工助学匿名捐30万元帮46名贫困生 退休工资2000多元,不够。 他又出去打工,每月挣1000多元。 扣掉生活费,剩下的全捐给贫困学生。 …… 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有这样一位老人,他叫刘显亮。从1995年退休至今,本该含饴弄孙、安享晚年的他,每天都要早出晚归外出打工。然而,他这样做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要给那些徘徊在辍学边缘的“穷娃娃”攒学费,为的是让娃娃们能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圆一个读书梦。 从1990年第一次匿名助学开始,25年来,隐姓埋名做好事的他,节衣缩食攒了30多万元,帮助46名贫困孩子完成学业。关于刘显亮老人打工助学的故事,也成为当地老百姓人人传颂的一段佳话。 刘显亮(右)看望自己帮助了4年的学生。图片来源:鄂尔多斯文明网 1.担心被拒他跑到30公里外的小邮局匿名寄钱帮同事 有人说,刘显亮骨子里天生就有一种雷锋式的情怀。早在25年前,刘显亮在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神华准能公司招待所工作时,和同事乔有发之间的一段故事开启了他的捐资助学之路。 乔有发的儿子因为药物中毒成了哑巴,老乔四处求医问药,但孩子的病情一直没有好转。为了看病banger

南京一城管队员写信问市长:我们的城市能管理好吗 一位城管被抓咬受伤 7月22日,一位女子骑在警辅身上 原标题:南京一城管队员写信问市长: 我们的城市能管理好吗 专家称制度不完善让“砸西瓜”不断发生 江南时报记者刘丹平 城管在取缔占道经营时,遭遇摊主纠集社会人员围攻,受伤之后没说法;车主因不满交警行政处罚而阻碍执法,当天就被行政拘留。同样是发生在南京的两起执法事件,可是最终的结果却截然不同。近日,一位网名叫“夜风已冷”的鼓楼城管队员在网上向市长写了一封信,自叹这是众多城管的心声。一时间,此事受到城管系统和众多网友的关注。江南时报记者刘丹平 网友信中吐槽城管执法太弱势 对于两起相似的暴力抗法事件,竟然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网友“夜风已冷”发出感慨,在网上给市长发出一封近4000字的信,吐槽了一线城管在执法中遇到的无奈:同样都是执法队员,为什么得到的却不是同等的待遇?此外,网友“夜风已冷”还提到,城管队员在巡查中,在注意有无占道经营、清理影响市容的杂物时,还想着给队里添点东西,甚至有时候一张被别人丢弃的沙发椅都可以成为他们的“宝贝”。 在对老旧小区的治理问题中,城管更是有一肚子“苦水”。信中说,“高档的楼盘有物业,而老旧小区没有物业管理,banger

内蒙古一农民被登记为毒贩超十年 求清白被法院拒受理 曲进祥 原标题:内蒙古一农民被登记为毒贩超十年,起诉警方求清白被法院拒绝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农民曲进祥没有想到,自己会被当成公安网上备案的“毒贩”,而且这个“帽子”戴上就摘不下来。 作为一名“毒贩”,他一住酒店就会被带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毒品检测(即尿检)。10多年来,这类情况重复了上百次——每一次都是刚用身份证登记完名字,警察就来查人并尿检,但又从未被检测出任何问题。 “我没有吸过毒,也从没贩过毒。”曲进祥坚称自己是清白的,要求把名字从公安内网上撤下。 兴和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一名负责人称,确实有人供述曲进祥贩毒,且有案卷记录,但无法直接向媒体提供。 为了证明自己清白,曲进祥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兴和县公安局等部门撤销有关自己贩卖毒品的备案,同时赔礼道歉。但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法院以不在受理范围为由,拒绝受理他的起诉。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近日获悉,今年3月,曲进祥已提起上诉,要求撤销集宁区法院法院上述行政裁定。 10年被尿检上百次 红背心、满脸皱纹、讲话一口方言……从表面看,54岁的曲进祥就是一个普通庄稼汉。 可是在公安系统的内部登记中,他是一名毒贩。 有关他的“涉毒违法犯罪情况”是这样banger

男子携大量吸毒工具被查 称是送朋友的礼物(图) @衡阳铁路公安处:男子王某携带大量吸毒工具上火车,被查到后竟称这是送给朋友的生日礼物! 原标题:吸毒工具当礼物 这理由你也敢编 7月14日上午9点,在湖南衡山西火车站安检口,一名男子背包中诸多的打火机和奇怪的物品引起了民警的警觉。一番检查后,民警从男子包中发现了大量的吸毒工具,对此,男子若无其事地说,这些工具只是带给朋友的生日礼物,自己并不吸毒,而王某的尿检中也未发现有毒品反应。 在民警一番询问下,得知他包中的吸毒工具是他在衡山走亲戚期间获得的,准备带到长沙送朋友的。目前,民警对王某进行了控制,并将吸毒工具全部收缴。 记者 杨昱 实习生 黄倩 常盼 单焱banger

专家谈“反杀案”:中国对正当防卫的适用走上正轨原标题:刑法专家详解“反杀案”:中国对正当防卫的适用走上正确轨道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发生在昆山市震川路的砍人事件备受舆论关注。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于1号下午通报了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一纸通报,一锤定音,引发舆论强烈反响。刑法专家:通报事实扎实清楚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在接受中国之声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通报事实扎实清楚,“第一,确认刘海龙是强行并线造成事故,这是有责任的。第二,醉驾。第三,先赤手空拳殴打,后来拿刀击打,带有很大的威胁色彩。”他认为,本案要看被拿刀攻击的一方是怎么看待这个事情的,“那个时候他认为这是行凶。”有观点认为,依据警方通报,于海明继续追砍的两刀均未砍中,是认定为正当防卫的重要前提。阮齐林则认为,致命伤是什么时候形成的不重要,“因为这种情况之下就是考虑到他的冲动、惊恐、害怕,在进一步反扑情况不明的情况下,他追砍的行为很难说是过分的。通报也提到这是一个很紧密的过程,也是一个激烈的搏斗,所以不能苛求防卫人能够做出非常冷静的判断,防卫人做到这个程度上应该说ban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