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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15 20:26 点击:670228

  中新网南京8月24日电 (记者 崔佳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江苏省靖江市原侯河石油化工厂填埋疑似危险废物案(江苏靖江“9·11”污染环境案)有了最新进展。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4日公布,经该院提起公诉,医药高新区法院以污染环境罪,一审分别判处3名被告人2年至3年有期徒刑,其中主犯周某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   这起污染环境案事发地靖江市环保局在2015年9月11日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当天(9月11日)泰州市、靖江市检察院就介入侦查工作。2015年9月27日,靖江市公安局以“20150911污染环境案”立案侦查;2015年12月18日最高检、环保部、公安部首次采用联合挂牌方式督办此案。2016年10月7日,根据泰州当地环境资源类案件管辖归属规定,该案被移送至具有案件管辖权的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理查明:2003年10月,被告人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公司”)副总经理周某祥明知侯河化工厂没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仍与其法定代表人唐某某(2014年1月因患鼻咽癌死亡)约定,将生产吡虫啉中产生的残渣补贴销售给侯河化工厂提炼处理,并安排被告人高某某(原长青公司原环保办副主任)等人协助非法处置上述预报

  记者24日从财政部了解到,2018年1至7月,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运行态势良好。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比上年同期均有所提升,利润增幅高于收入11.2个百分点,钢铁、有色、石油石化等行业利润大幅增长。   据财政部资产管理司负责人介绍,营业总收入方面,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323055.5亿元,同比增长10.2%。中央企业187918.9亿元,同比增长10.2%。地方国有企业135136.6亿元,同比增长10.2%。   营业总成本方面,国有企业营业总成本310625.1亿元,同比增长9.6%,其中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同比分别增长6.9%、9.8%和12.6%。   1至7月,国有企业利润总额20239.4亿元,同比增长21.4%。中央企业13134.4亿元,同比增长21.3%。地方国有企业7105.0亿元,同比增长21.7%。   从主要行业盈利情况来看,1至7月,钢铁、有色、石油石化等行业利润同比大幅增长,均高于收入增幅。 (责任编辑:DF385) 预报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8月23日至24日,全国社保局长会议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座谈会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总结2018年上半年社会保险工作,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加强基金风险防控和社保经办重点工作任务,凝聚共识,开拓进取,共同推进社会保险事业迈向新征程。人社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游钧出席会议并讲话,贵州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卢雍政出席会议。   游钧表示,2018年上半年,全国社保系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部党组的带领下,开拓进取,锐意创新,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社会保险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参保扩面任务完成过半,社保基金运行平稳向好,社保基金监管和防范风险能力持续提升,社保待遇水平不断提高,社保扶贫工作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中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   游钧要求,做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社会保险工作,要以抓改革、抓风险防控、抓行风建设为着力点,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建立企业职工养老预报

中信建投:寿光受灾 菜价上涨对CPI影响几何?   中信建投发布最新研报称,近期北方多地出现强降雨,尤其是国内重要的蔬菜供应基地寿光遭遇较大洪水灾害,蔬菜价格普遍上涨,市场担心对CPI有明显推动。       由于24日之后的数据尚未公布,估测寿光灾害影响的一个思路是,对24-31日数据做假设,然后估测对CPI增速的拉动幅度。中信建投设定了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相对保守,假设菜价上涨趋势结束,24-31日鲜菜批发价格指数与23日持平。第二种情形相对激进,鲜菜批发价格指数在19-23日明显抬升,日均增速0.05;假设这一增速上涨趋势在24-31日延续,则可得到相应的鲜菜批发价格指数均值及增速。   从结果看,这两种情形下,鲜菜批发价格同比增速约为3.1%与5.0%。按历史经验看,从鲜菜批发价格变化到CPI蔬菜价格变动有一定的“传导系数”,大概为0.9左右。再考虑CPI里蔬菜权重大概为3.7%左右,计算下来,两种情形下,菜价对CPI同比拉动幅度约为0.10-0.17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DF385) 预报

  8月24日,郑州市政府服务网发布消息,向社会公布《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查处商品房违法预售行为的通告》。   消息指出,今年6月底,住建部、宣传部、公安部、司法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将查处商品房违法预售行为,作为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重点之一。   7月初,河南省住建厅印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就加强商品房销售行为监管,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有16种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为贯彻上级精神,查处商品房违法预售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郑州市房地产市场秩序,防范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决定向社会发布《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查处商品房违法预售行为的通告》。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政策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必须遵守的五项规定。主要规范的是开发企业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后在收取费用、销售场所建设、销售行为、公示行为等,明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