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鬼

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05 09:09 点击:650539

原标题:医院涉嫌卖假橘红只罚600元? 食药监:依法处罚,追查源头大众网济南8月11日讯近日,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今年6月份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信息,引发网友关注。该罚单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涉嫌购进使用假药橘红,并已销售完毕为处罚事由,作出罚款692.5元的处罚。对此有网友质疑“是不是罚的太轻了”“假药卖光了,经销商和生产商就不罚了吗”。11日,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回应大众网记者时说,该医院查验了供货商资质,履行了索证索票义务,但其入库验收记录不规范,依法对该医院按照裁量基准规定的中限处罚。今年6月20日,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8年5月青岛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显示,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因涉嫌购进使用假药橘红,被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做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处罚。处罚信息显示,因涉案产品已经销售完毕,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城阳区人民医院违法所得167.50元,罚款525元,合计罚没款692.5元。该罚单因假药和处罚额等,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有网友质疑“为什么只有罚款,没有对相关的责任人的处罚,以及进货渠道的进一步查处。为什么仅仅处罚了600元?”今天上午,大众网记者联系到耿鬼

原标题:青岛脸基尼大妈扎堆海水浴场 霸气十足 来源:青岛新闻网 8月10日,青岛,不少大妈头戴各式各样图案的脸基尼,扎堆在第一海水浴场游泳,成了沙滩上、海水里一道别样的风景。 责任编辑:杨雅琳(EN051) 在奶奶们的影响下,有的小朋友也戴上了脸基尼,感受这“网红”般存在的防晒神器。 责任编辑:杨雅琳(EN051) 脸基尼的图案各式各样,斑点的、豹纹的、卡通的……啥都有。 责任编辑:杨雅琳(EN051) 无论是在海里还是在沙滩上,脸基尼随处可见。 责任编辑:杨雅琳(EN051) 青岛的海水浴场,少不了“脸基尼大妈”们的存在。 责任编辑:杨雅琳(EN051) 脸基尼大妈随处可见。 责任编辑:杨雅琳(EN051) 责任编辑:杨雅琳(EN051) 责任编辑:杨雅琳(EN051) 责任编辑:杨雅琳(EN051)耿鬼

女子住200多方豪宅,却被菜市场原标题:女子住200多方豪宅,却被菜市场"通缉"!得知真相后惊呆... 拿着退休金,家住绿城房子,子女孝顺,今年68岁的建德李奶奶,日子过的有滋有味,可是她偏偏喜欢到菜市场偷水果吃。8月6日早上7点多,李奶奶来到建德一家菜市场,径直走到卖莲子摊位前,趁摊主在招呼别的顾客时,她将包装好的8斤左右的莲子,放入自己的购物袋。李奶奶偷回的莲子得亏了摊主的火眼精金,发现莲子少了后马上报警。民警查看监控,发现偷走莲子的竟是一位老人。通过走访了解,有不少摊主都掉过东西,民警一查监控,发现都是这位李奶奶干的。7月底的一天早上,李奶奶准备买点蔬菜水果,一问冬枣的价格,25元一斤,“太贵了,比肉的价格还要贵。”李奶奶舍不得买。出了菜市场,李奶奶发现一辆面包车,车门没有关,车内摆着一箱箱水果。见边上没人,李奶奶直接上前将一箱冬枣搬走,将冬枣拆开装到购物袋里后就回家了。第二天早上7点多,李奶奶又来到菜市场,想拿一些没有吃过的水果。她在老地方看到一辆面包车的后备箱车门没有关,后备箱里放着一箱箱水果,李奶奶于是又拿了一箱哈密瓜。李奶奶偷回的哈密瓜第三天,李奶奶用同样的手段,拿了一箱水蜜桃。隔了几天,水果吃得差不多了,李奶奶感觉有点耿鬼

杭州绕城西线道路交通事故:1名伤员正在进行手术  浙江在线8月12日讯(浙江在线见习记者 王湘云)记者从杭州消防部门获悉,今天清晨4时06分,杭州绕城西线三墩往留下方向有货车着火。事故发生后,消防部门出动蒋村、余杭、祥符、留下、古荡5个中队共计11辆车前往现场救援。   最新报道   13:00   据记者了解,目前,在省立同德医院,1名伤员正在进行手术,另外还有2名在住院部,分别在骨科和胸外科。据现场交警反映,3名伤者现均无生命危险。 12:33   记者从“平安杭州”官方微博获悉,8月12日3时58分许,杭州绕城高速公路西线北向南81K+500M附近路段先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涉及3辆大货车和2辆小客车,造成3车烧毁、9人死亡、3人受伤(无生命危险)。   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早前报道   记者了解到,事发时,三墩往五常方向的高速公路上,一辆大货车与一辆面包车发生车祸,有人受伤,已送省立同德医院。   截至记者发稿,杭州绕城西线五常高速口双向车道仍处于关闭状态。由于吊车正在处理事故现场,杭州绕城西线北向南方向车辆排起了长队。   详细情况记者正在进一步了解中。   上午11时,记者获悉,受绕城事故影响,S16杭浦高速往杭州方向1KM大井互通处,后方排队缓行1.5公里,临平进口关闭。耿鬼

何谓钞本?如何研究钞本?原标题:何谓钞本?如何研究钞本?近年来,中国文学研究界关于唐前作为“钞本时代”的提法方兴未艾,不过在多数相关研究中,“钞本”“写本”概念常相混用。2011年童岭发表《“钞”、“写”有别论——六朝书籍文化史识小录一种》(《汉学研究》第29卷第1期),旗帜鲜明揭举“钞”、“写”有别,为厘清钞本、写本的概念确立了准绳。 按三至十世纪汉字文献中,作为书写动词的“钞”(俗写作“抄”)与“写”,含义有明显区别:“钞”意谓摘要略录,“写”意谓“照本迻录”。由于汉语双音节词的发展,“钞”与“写”并合为“钞写”,十世纪以来逐渐成一偏义复词,义偏指“写”。为此,吕思勉在论两晋南北朝学术时屡次三番地强调:“钞字之义,今古不同。今云钞者,意谓謄写,古则意谓摘取。故钞书之时,删节字句,习为固然。”并举《宋书·傅隆传》、《南齐书·高逸传》、《梁书·王筠传》、《北史·崔逞传》《李彪传》等所见“钞/抄”用例,指出“凡此云抄,皆当有所广略去取,非徒写录也。钞虽亦有所广,要以撷取精要之意为多,故亦谓之抄略”。此所谓“意谓摘取”、“撷取精要”,可以“摘要”约言之。这种摘要式的“钞”,更早的显例要数班固删《七略》之要成《汉书·艺耿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