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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18 19:59 点击:638000

安徽合肥高温下 警犬“练兵”忙  中新网合肥8月2日电(记者 韩苏原)连日来,安徽合肥持续高温。2日,在这骄阳似火的日子里,记者走进安徽省特警八大队警犬大队,探访高温下训练的战功警犬。   走进训练基地大院,远远就听到阵阵犬吠声,进入警犬的宿舍区,一排排平房被分隔成一个个单间,每间犬舍面积大约10平方米,分为里外间,里面一间是封闭的“居室”,供警犬休息;而外面一间露天的“阳光房”,是白天供警犬活动的场地。 8月2日,警犬们在进行扑咬训练。 韩苏原 摄   上午9点左右,室外气温已达到了37度。在训导员的指令下,各个身怀绝技的警犬们在训练场地完成了扑咬、追踪、搜救等各种训练科目,每当警犬完成规范动作,训导员就会把小球奖励给狗狗,并抚摸和用语言鼓励警犬。两轮近半小时的训练科目下来,每只警犬都累得不行,训导员也是满头大汗。 8月2日,警犬们在高温下接受训练。 韩苏原 摄   在高温的天气里,给警犬降温也是重要的工作,他们一般采取洗澡,在犬舍周围洒水降温的措施给狗防暑,另外还要给它饮用含有防暑降温药水的饮用水,警犬的训练时间也会做出调整。 8月2日,警犬的宿舍区,一排排平房被分隔成一个个单间,每间犬舍面积大约10平方米,分为里外间,里漫画家与助手

  央广网合肥8月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年4月,22岁的安徽女孩张蕊查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在她5岁时,父亲去世,母亲外出打工,姨妈和外婆将她带大,家里一直是当地的低保户。几十万的治疗费用对于张蕊的家庭而言无异于天文数字,无奈之下,他们想到了在网上筹集救命钱,仅6天就筹到了50万。   然而,大家的爱心并没有挽留住张蕊年轻的生命。在查出白血病后不到两个月,她离开了人世,而剩余的救助款还有43万。张蕊的妈妈和姨妈商量后决定,不能辜负好心人的心意,主动联系筹款平台,将剩下的钱全部原路返还给每一位救助者。漫画家与助手

  中新网沈阳8月2日电 (沈殿成)辽宁省公安厅8月2日发布关于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其中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实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情特别重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奖励举报人50万元人民币。   奖励办法规定奖励举报范围包括11个方面: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操纵、经菅“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黑恶势力“保护伞”;公开悬赏的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   奖励办法规定,群众举报的线索,经查证属实,按6项标准对举报人给予奖励: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10万人民币;查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情特别重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奖励50漫画家与助手

  中新网广州8月2日电 (索有为 张楠骞 粤纪宣)广东省监委2日通报佛山市轨道交通“2·7”透水坍塌重大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情况,其中,警方已采取强制措施2人;给予佛山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兼任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赵海诫勉处理。   2018年2月7日20时40分许,由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组织施工的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一标段(以下简称“TJ1标段”)湖涌站至绿岛湖站盾构区间右线工地突发透水,引发隧道及路面坍塌,造成11人死亡、1人失踪、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323.8万元。   事故发生后,广东省政府依法成立了广东省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2·7”透水坍塌重大事故调查组,广东省监委派员参加并承担对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工作。经查,有33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其中,TJ1标段项目经理部盾构分部经理陈朝,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因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   项目部盾构分部总工程师刘子一、盾构分部工程部负责人兼土建副总工聂立异,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待司法机关依法作出处理后,由涉事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及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此外,有29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漫画家与助手

  新华社北京8月2日电 题:提前上班遇车祸不算工伤?人社部门回应:应该算!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唐弢   近日,家住江苏南通如东县的王某提前上班遭遇车祸。然而,所在公司却认为其违反公司制度提前上班,不承认其为工伤。有网友表示,公司的说法不过是为了推卸责任,相关部门应还王某一个公道。   提前上班遇车祸 公司称不算工伤   王某是如东县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从事公司办公区保洁工作,他的工作时间为早上6点至11点。为了做好本职工作,他每天5点钟就到公司上班,同事对此都能证实。   6月14日4∶40,他骑电动车去上班,途中被一辆相向而行的快速行驶摩托车撞倒,左腿受伤,经医院诊断为骨折。县交警部门认定王某在这起事故中不承担责任。伤愈后,他向县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王某提供的材料和情况叙述,县人社局当场决定受理此案。次日就派人赴其公司和交警部门调查取证,7月27日便做出王某所受事故伤害为工伤的决定,并下发《工伤认定决定书》。   7月30日上午,公司接到决定书,负责人阅后旋即给县人社局医保科科长徐峰打电话,声称王某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提前上班,不应认定为工伤,请求撤销工伤认定决定。   漫画家与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