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虚

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15 16:45 点击:632726

  最近几年,欧盟几乎每年都会盯着几个硅谷巨头,轮流开罚单,而且都是天价罚单。然后一众硅谷巨头表示要上诉,但几乎没有上诉成功的。  欧盟日前宣布对谷歌处以创纪录的43.4亿欧元(约合50亿美元)罚款引发了业内热议,理由是谷歌滥用其在安卓领域的主导地位,强制要求供应商在硬件产品中内置与捆绑谷歌相关应用软件,通过安卓系统阻碍市场竞争。  其实去年谷歌就因为因为线上购物工具搜索违反欧盟相关反垄断法律规定,被开出20年来消费科技反垄断领域最大金额罚单,今年则被刷新了。对此特朗普也看不过去了,强势表态称欧盟一直在占美国便宜,但不会太久了。  去年8月,欧盟委员会与苹果的纠纷也闹得沸沸扬扬,欧盟裁定苹果必须将153亿美元税金返还给爱尔兰政府。  而苹果在欧洲的坏日子可能还没到头,因为按照当前欧盟对谷歌的裁定,其实对苹果同样适用,苹果与谷歌一样,都在系统中内置了各自的内置应用,而这种情况苹果更加严重,内置应用超过了谷歌。欧盟的反垄断罚款未来也极有可能将复制到苹果身上。  但这还没完,日前欧盟的大棒又挥向了硬件厂商,欧盟反垄断机构欧盟委员会日前还宣布,因涉嫌操控价格,欧气虚

摘要 【司法部:2020年底实现“智慧法律服务”】2020年底前,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全面融合,为群众提供精准、普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司法部部长傅政华30日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现场推进会上这样表示。(新华网)   2020年底前,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全面融合,为群众提供精准、普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司法部部长傅政华30日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现场推进会上这样表示。   目前各省(区、市)虽建成热线平台,但是还有三分之一的地方未实现省级统筹;群众上网咨询仍不便捷,服务冷热不均、业务融合不足等问题突出。   会上,司法部研究提出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未来三年建设的渐次推进工作目标,即“一年实现普及化、两年实现一体化、三年实现精准化。”   为实现这个目标,傅政华要求,要加快推进三大平台建设,以信息技术凝聚三大平台创新融合发展合力。各地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要坚持线下线上结合,一方面在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普遍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另一方面同步建成全国统一、互联互通、协同服务的电话热线和网气虚

环比“腰斩”、同比降三成 同业存单遇盛夏寒冬   从六月的22036.4亿下降到七月的11689.6亿,七月份的同业存单市场稍显“冷清”。据了解,单月到期量较小、中小银行主动压缩和外部流动性宽裕是同业存单发行量环比“腰斩”的主因。  多位大行金融市场部人士告诉记者,最近几个月的定向降准、置换降准和MLF放量操作为银行提供了充裕的流动性,使大行负债端压力明显缓解。而线下同业存款转为线上的同业存单,是此前几个月大行同业存单发行放量的原因之一。  城商行和股份行人士则告诉记者,一方面,去年以来金融监管对同业存单监管趋严的背景下,部分同业存单被纳入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考核,迫使银行降低对同业存单的依赖;另一方面,资金面的宽松为股份行、城商行和农商行创造了压缩同业存单发行的流动性环境。  分析师告诉记者,到期量低是7月单月发行量较低的直接原因。“如果看净融资的话,6月同业存单净融资为负,而七月同业存单净融资则是正的2030.7亿。”  一位国有大行金融市场部人士告诉记者,银行流动性充裕是发行量下降的主要原因。除了资金面宽松外,一位股份行资管人士称,备案方面的严格限制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同业存单的发行,部分同业存单被纳入气虚

  2018年上半年,我国GDP总量达41.9万亿元,同比增长6.8%。经济总体平稳、稳中向好,那各地态势又如何?   截至目前,除新疆、西藏外,其他地区均已发布上半年成绩单。21数据新闻实验室统计各地数据发现,上半年东部大部分地区经济总量占绝对优势,增速较为平稳,中西部地区发展势头持续强劲。   具体来看,上半年广东经济总量达4.63万亿元,继续维持首位。从增速来看,贵州暂时是实际增速唯一超过10%的省份,名义增速15.71%,仅次于甘肃的16.86%。   相较于一季度,整体排名较为稳定,前十地区不变,但河北上升2位,排名第8,上海则退至第10。另外贵州、安徽、吉林、陕西、山西、内蒙古等排名上升1位。黑龙江、云南下降2位,北京、江西下滑1位。   一般而言,经济总量越大,新增量更大。相较于去年同期,山东、广东、江苏的经济新增量均超过4000亿元,浙江、四川、湖北等新增量也超过2000亿元,上述地区经济总量排名相对靠前,而内蒙古、青海则是唯二增量为负的地区。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同期增速10.5%、排名第2的重庆,今年上半年则直降至19位,GDP总量9821亿元,同比增长6.5%。   重庆市统计局气虚

  商务部正在酝酿关于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进行修改事宜。7月30日,商务部官网发布商务部研究起草的《关于修改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从《征求意见稿》来看,最大的看点是商务部拟将外资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的持股锁定期缩短至一年。  据了解,商务部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共包括29条,2005年12月31日商务部发布的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涵盖28条内容。在《征求意见稿》中,商务部对多款条例进行了调整。其中,《征求意见稿》中商务部将原来的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中第五条进行了删除。通过查询此前的管理办法了解到,该办法中的第五条具体明确了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必须符合五个条件,包括以协议转让、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新股方式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A股股份、取得的上市公司A股股份三年内不得转让等内容。  《征求意见稿》中,商务部拟新增一条款作为第七条,该条款为“外国投资者通过战略投资方式取得的上市公司A股股份12个月内不得转让,《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股气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