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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17 21:13 点击:605033

  感人的“越洋寻亲”里被忽视的另一面  与其渲染感动,不如去发掘事件的根源,那些涉嫌遗弃子女的父母不能只享受“美好团圆”,也要对自己当年的行为负责任。   -----------------------------------   最近,又一个“越洋寻亲”的故事,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今年2月,已在美国生活了20年的被领养女孩兰兰,在因缘际会之下,竟然在一次基因检测中发现自己和一位中国留学生小郑是“三代以上远亲”。发现这件事后,兰兰立即踏上了回国寻找亲生父母的旅程。在小郑及其母亲的帮助下,兰兰在近日顺利和亲生父母团聚相认。   由于这起事件充满了引人入胜的戏剧性要素,多家媒体都对兰兰的“寻亲记”进行了报道。就像以往每一起类似的新闻事件一样,“亲情”“感动”等关键词,毫不令人意外地主导了整个故事的报道框架。   对于多年以来一直对自己的身世耿耿于怀,希望找到亲生父母的兰兰本人,以及她的养父母、生父母两个家庭而言,这件事无疑值得感动。然而,细读这样的“越洋寻亲”故事,感动之外,还要看到“骨肉分离今团聚”背后,需要关注的问题。   这起事件中最大的问题,并不在于今天,而在遥远的23年之前,幼小的兰兰和亲生父母骨肉相离的那个瞬间国创母基金

粉丝集资无人监管游走灰色地带 筹集资金流向成迷  粉丝集资无人监管游走灰色地带   粉丝追星从囤积专辑到应援集资不少集资流程不透明资金去向不清 □ 本报记者 赵丽   《偶像练习生》与《创造101》的热播,再次让全民造星站上风口浪尖。根据相关数据显示,进入《创造101》最终决赛的22名选手中,有9名集资金额超过百万元,截至决赛当日,其公开集资总额超4000万元。   比赛虽然落幕,各家粉丝为偶像应援而集资的账目,似乎还未算清。如此庞大的金额,从哪儿来,又将被花到哪去,在大多数人眼中,存在着巨大风险。   在粉丝内部,“凡筹款必贪钱、赛后总要撕账”的说法似乎成为共识。据了解,在《创造101》结束当晚,豆瓣、微博等平台就已经出现了对集资资金去向的质疑。   对于催生集资风气的选秀类节目,监管部门也已经介入。   7月10日,广电总局公开发布《关于做好暑期网络视听节目播出工作的通知》称,对于偶像养成类节目、社会广泛参与选拔的歌唱才艺竞秀类节目,要组织专家从主题立意、价值导向、思想内涵、环节设置等方面进行严格评估,确保节目导向正确、内容健康向上方可播出,坚决遏止节目过度娱乐化和宣扬拜金享乐、急功近利等错误倾向,努力共同营造暑期健康清朗的网络视听环境。   集什么资?谁发起的?谁国创母基金

  “付费内推实习”的潜规则不该成为常态  高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对学生就业关注很多,包括提供就业指导、维权救济等,但对于帮助学生实习,无论是重视程度抑或具体举措都普遍不够。   -------------------------------------   暑假是在校大学生实习高峰期,知名金融机构的实习岗位往往一席难求。在日渐激烈的竞争之下,即便是名校的大学生也很难通过一己之力获得高端金融单位的实习机会。近日,有大学生反映,“付费内推实习岗位”成了金融行业内部的潜规则。(《法制日报》7月18日)   实习对于在校学生而言越发重要,一是修满实习学分是很多高校学生毕业的前提,二是实习经历已成用人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时重要的考量因素。此外,良好的实习经历也有助于在校学生熟悉未来的工作领域,为日后校园与职场的顺利衔接打下良好基础。   随着每年大学毕业生数量屡创新高,实习岗位变得供不应求,特别是一些大型知名企业的实习岗位,可谓是“万里挑一”。在僧多粥少的形势下,“付费内推实习岗位”的生意就应运而生了。“付费内推实习岗位”的价位高低不等,普通行业或岗位可能就几百上千元,一些知名金融机构的标价则高达数万甚至十多万元。   尽管“付费国创母基金

  诚信建设万里行  政府当老赖 是“执行不能”还是“不能执行”  作为政府部门,本应恪守法治精神,切实履行合同。做守法的模范,也是法治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   -------------------------------------   元代剧作家关汉卿曾在《不伏老》中自诩道,“我是个蒸不烂、煮不熟、捶不匾、炒不爆、响珰珰一粒铜豌豆”。做人如此,固然是一条顶天立地的汉子,但如果赖账不还,且“油盐不进”,那么丢人也真丢到极品了。   据《中国之声》报道,2002年,武汉市黄陂区政府授权盘龙城经开区管委会,与武汉六建约定协议出让400亩的土地,因为国有土地出让方式期间发生重大调整,土地出让要求招拍挂,双方因此起纠纷。武汉市仲裁委2015年作出裁决,要求黄陂区有关部门向武汉第六建工集团履行91.72亩土地的供地义务。   表面看来,这不过是一起普通的供地纠纷,不想却遭遇了执行难。黄陂区盘龙城经开区管委会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最高人民法院多次督办无果,武汉市中院先后发出三份督促履行通知书,甚至为此开出了百万元罚单。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和湖北省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要求依法妥善处理,但涉事各方仍各执一词,僵持不下。近日,被告黄陂区盘龙城经开区管委会的不予国创母基金

新政 | 天津这种房子不得销售、转让、抵押!日前,市国土房管局日前印发《关于加强企业自持租赁住房管理的通知》,分别从自持租赁住房的建设要求、权属登记、自持管理、资产处置等方面作出规定。此次新出台的《通知》明确1 企业自持租赁住房不得销售企业自持租赁住房应以中小套型为主,优化房型设计,鼓励采用符合市场需求的住房套型,并且应当以租赁方式自持经营,不得销售,不得分割转让、分割抵押。2 对外出租单次租期不得超10年自持租赁住房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对外出租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0年。3 自持租赁住房应集中建设企业应当同步建设同项目内的自持租赁住房和可售商品住房。项目内有多幢楼房为自持租赁住房的,应当在一定区域内集中建设;一幢楼房中兼有自持租赁住房和可售商品住房的,自持租赁住房应当以套为单位在同一楼门或楼层集中设置。4 可出租给符合公租房条件家庭企业可将自持租赁住房通过批量租赁国创母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