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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19 22:58 点击:505650

原标题:盲人歌手周云蓬办卡遭拒 银行称其无民事行为能力3月26日晚,盲人歌手周云蓬在微博发文描述其在中国银行办理经历,痛斥银行工作人员的无理服务。周云蓬表示,银行工作人员先后四次询问他是否真的失明,最后以“无民事行为的人不能办理”的理由拒绝为他办卡。周云蓬资料图以下为微博原文:今天(3月26日)在中国银行深圳沙河支行遭遇堵心事。我要办一张借记卡,工作人员先问:你是一点儿也看不见吗?我回答后,她又问了三遍:你是一点儿也看不见吗?然后拒绝为我办理。我说我有中国银行和其他银行的银行卡,只是现在因为办理业务需要,要办理一张深圳的银行借记卡,陪同人员可以为我阅读相关条例,我和陪同都带有身份证,但是工作人员仍然说根据规定不能办理。我们向她要相关文件,她进屋找了一会儿,拿出一页纸,念:“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办理”,我的陪同要给文件拍照,她说不行。后来我去了招商银行华侨城支行,服务人员非常殷勤,主动替我着想,为我办理了异地银行卡变更所属地,解决了我需要的借记卡业务。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规定:“我国《民法总则》规定,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请问中国银行,你们为什么说我不具all for you

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二庭庭长贺小荣日前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争取将示范判决、第三方证据认证、司法确认管辖修改、强化人民法院司法推动等相关方面工作专题立项推动,为资本市场纠纷多元化解和投资者保护进一步提供法制支撑。   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二庭庭长贺小荣日前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争取将示范判决、第三方证据认证、司法确认管辖修改、强化人民法院司法推动等相关方面工作专题立项推动,为资本市场纠纷多元化解和投资者保护进一步提供法制支撑。  2018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二庭庭长贺小荣会同证监会投保局副局长郑锋、证监会法律部相关同志一行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一线调研资本市场纠纷调解和支持诉讼等工作。上海市高院郭伟清副院长及上海一中院、二中院、上海证监局对口业务部门负责人一同参加了调研。  投服中心总经理徐明介绍,目前,投服中心已持有沪深交易所全部上市公司股票,累计针对1000多家上市公司行权2000多次,努力做积极股东、合法股东、示范股东;纠纷调解共登记纠纷案件5818件,正式受理3517件,调all for you

摘要 继北八道集团涉嫌操纵多只次新股,被证监会开出56.7亿元的史上最大罚单之后,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监管函显示,孙煜因爆炒贵州燃气、天华院,严重扰乱证券市场正常交易秩序,名下证券账户被限制交易三个月。而这位孙煜就是市场中有名的“游资大佬”。   继北八道集团涉嫌操纵多只次新股,被证监会开出56.7亿元的史上最大罚单之后,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监管函显示,孙煜因爆炒贵州燃气、天华院,严重扰乱证券市场正常交易秩序,名下证券账户被限制交易三个月。而这位孙煜就是市场中有名的“游资大佬”。  对此,笔者认为,监管层对市场中这种操纵、爆炒行为的严惩不仅是践行从严监管理念,而且,也给那些妄想通过炒概念而牟利的企业或个人以警示。  近两年,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炒作概念的行为态度非常明确,特别是对操纵股价的行为做出了严厉处罚。2017年3月30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对“多伦股份”操纵案的处罚决定书,依法对鲜言作出“没一罚五”的顶格处罚,罚没合计金额高达34.7亿元,被称为“史上最大罚单”。同时,鲜言也被终身禁入证券市场。时隔近一年后,这all for you

摘要 6家企业上会,2家获得通过,3家被否,1家暂缓表决。这是3月27日召开的发审会审核的IPO申请的结果。   6家企业上会,2家获得通过,3家被否,1家暂缓表决。这是3月27日召开的发审会审核的IPO申请的结果。  《证券日报》记者经过梳理后注意到,今年以来,IPO申请获得通过和被否的企业均为32家,而暂缓表决的企业数量则增加至5家。  具体看,昨日IPO申请审核获得通过的2家企业分别是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和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否的3家企业分别为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常州恐龙园股份有限公司;暂缓表决的是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据了解,获得通过的药明康德是国内规模最大的小分子医药研发服务企业,国内CRO(医药研发合同外包服务机构)巨头,全球排名第11位,主要向制药巨头提供“研发外包”业务。  另外,被否的3家企业中,发审委对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提了5大方面共计14个问题,对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了4大方面共计16个问题,对常州恐龙园股份有限公司提了5大方面all for you

摘要 2011年,上市公司A进行资产重组,收购D公司100%股权,并更名成为上市公司J。根据重组协议,D公司在2011至2014年度实际净利润应不低于预测水平,否则,D公司原股东需向A公司原股东进行补偿。   2011年,上市公司A进行资产重组,收购D公司100%股权,并更名成为上市公司J。根据重组协议,D公司在2011至2014年度实际净利润应不低于预测水平,否则,D公司原股东需向A公司原股东进行补偿。  为保证业绩承诺的完成,J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决定从财务处理上“变魔术”,以弥补完成业绩承诺不足。财务总监负责具体实施。J公司通过少结转D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少计销售费用等方式,在2013年和2014年分别虚增利润1.58亿元、0.40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82.58%、446.15%,占当期净利润的93.48%、706.86%。为掩盖财务数据造假事实,J公司做了“善后”,将前期调节的利润从2015年1月份开始逐月分期消化,直至全部转回,恢复真实的财务状况。  东窗事发后,J公司多名董监高纷纷“喊冤”,声称“对公司造假行为不知情,对隐蔽的财务手段无法、无能力识别”,甚至“甩锅”给审计公司。all for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