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泽锋

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03 02:39 点击:500121

摘要 中国证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阎庆民日前表示,要深刻认识资本市场发展面临的难得历史机遇,深刻认识资本市场在大国崛起中的战略支撑作用,加快建设富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特色资本市场。   中国证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阎庆民日前表示,要深刻认识资本市场发展面临的难得历史机遇,深刻认识资本市场在大国崛起中的战略支撑作用,加快建设富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特色资本市场。  近日,证监会系统会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第四期专题轮训班在中央党校举办,阎庆民出席开班式并作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辅导报告。会机关司局级干部和派出机构、会管单位会管干部共86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阎庆民指出,党的十九大举世瞩目,在政治上、理论上、实践上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进步指明了前进方向,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党的十九大是我们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里程碑,明确宣誓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再次强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确立了习黄泽锋

摘要 昨日,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两个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553亿元,同比增长15.8%;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062亿元,同比增长16.7%。值得注意的是,前两个月证券交易印花税为335亿元,同比增长42%。专家认为,主要受市场波动较大、板块轮动较快和交易量提升三方面因素的影响。   昨日,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两个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553亿元,同比增长15.8%;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062亿元,同比增长16.7%。值得注意的是,前两个月证券交易印花税为335亿元,同比增长42%。专家认为,主要受市场波动较大、板块轮动较快和交易量提升三方面因素的影响。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前两个月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关项目增幅波动较大,主要是1月份、2月份财政收支历来受春节放假等因素影响较大,有一定的特殊性,财政收支运行态势还有待后期进一步分析。  数据显示,前两个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553亿元,同比增长15.8%。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220亿元,同比增长19.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8333亿元,同比增长12.7%。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黄泽锋

摘要 《证券日报》记者日前获悉,3月20日召开的发审会,审核了两家公司的首发申请,其中,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获得通过,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为暂缓表决。   《证券日报》记者日前获悉,3月20日召开的发审会,审核了两家公司的首发申请,其中,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获得通过,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为暂缓表决。  由此,今年以来,已经有4家公司的首发申请的审核结果为“暂缓表决”。  需要说明的是,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曾在1月30日安排上会,但在上会前夕,发审委发布公告称,鉴于该公司尚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核查,决定取消对该公司发行申报文件的审核。  与此同时,据《证券日报》记者观察,春节后,发审委审核IPO申请的速度急剧放缓,但通过率大幅提升:9家公司上会,7家获得通过,1家被否,1家暂缓表决,通过率77.8%。  从今年以来的情况看,截至3月21日,发审委已经审核了63家(不包括取消审核,但包括二次上会)公司的首发申请,其中,获得通过的为30家,被否的为29家,暂缓表决的为4家,通过率(不包括取消审核,但包括二次上会)黄泽锋

摘要 “2018年上半年,证监会将继续深入开展IPO企业现场检查工作。检查范围主要包括:信息披露质量抽查抽中的企业;日常审核中发现存在明显问题或较大风险的企业;反馈意见或告知函等回复材料超期未报的企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近日透露。   “2018年上半年,证监会将继续深入开展IPO企业现场检查工作。检查范围主要包括:信息披露质量抽查抽中的企业;日常审核中发现存在明显问题或较大风险的企业;反馈意见或告知函等回复材料超期未报的企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近日透露。  在新股发行常态化以来,IPO企业现场检查也已经实现常态化,并且检查企业有增多趋势。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截至目前,证监会已经分别于2016年第四季度以及2017年上半年、下半年对IPO企业开展了三次现场检查,涉及69家企业,检查期间共计23家企业撤回IPO申请,4家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移送到证监会稽查部门处理。  “证监会将通过常态化现场检查,督促IPO申请企业提高质量,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常德鹏强调。  2016年在新股发行常态化的同时,当年第四季度证监会开展了首次IPO企业黄泽锋

摘要 “对于证券欺诈发行行为处罚的法律适用方面,《刑法》与《证券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实现无缝衔接,尽可能界定准确,做到互补不重叠,形成体系。”近日,上海股份制与证券研究会副会长曹俊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对于证券欺诈发行行为处罚的法律适用方面,《刑法》与《证券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实现无缝衔接,尽可能界定准确,做到互补不重叠,形成体系。”近日,上海股份制与证券研究会副会长曹俊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自欣泰电气因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以来,市场呼吁提高欺诈发行违法成本的声音不断,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深交所总经理王建军也建议修改《刑法》,加重欺诈发行犯罪刑罚力度,为注册制改革创造法律制度环境。这得到了不少全国人大代表的认同。  曹俊认为,欺诈发行是发行公司为了达到上市融资的目的,公司或在中介机构帮助下造假,并刻意规避监管,以损害投资者利益为代价的行为,对证券市场及投资者的信心及经济利益损害是巨大的,现有法律法规所设定的处罚不足以产生威慑作用。  “欺诈发行这一违法行为,主要在于发行主黄泽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