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政府

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04 11:09 点击:448314

突出大气污染问题将高限处罚原标题:突出大气污染问题将高限处罚   近日,我市雾霾较重,很多市民外出都配戴口罩。 首席记者王健 摄   昨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1月13日开始,我省关中地区出现了今年第二次范围较广的重污染过程,预计17日受较强西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逐渐好转。   17日起扩散条件   将有所好转   本轮污染过程中,西安、咸阳、渭南、西咸均出现了重度及以上污染,其中,在14日出现了严重污染。   昨日上午,我市召开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研判会,邀请中科院地环所,省、市环保、气象领域专家共同会商研判。专家组认为,15日下午起,随着近地面风力有所增强,我市扩散条件有所改善,空气质量整体以重度污染为主,16日整体处于中度至重度污染水平,17日,受西北气流影响,扩散条件有所好转,污染程度将减轻。   依据会商结论,指挥部决定维持目前橙色预警(Ⅱ级响应)状态,并要求全市上下高度重视本轮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竭力降低人为因素对环境空气质量的绥化市政府

原标题:室内短时通风 外出应戴口罩   雾霾天气易引发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哮喘等呼吸系统疾病,还会诱发高血压、冠心病、脑中风等心脑血管疾病。如何应对雾霾天气?专家建议,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在室内室外都要做好防护。   专家提醒,有雾霾的时候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和锻炼的时间。要选择清淡易消化且富含维生素的食物,多饮水,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这样不仅可补充各种维生素和无机盐,还能起到润肺除燥、祛痰止咳、健脾补肾的作用。   室内空气调节也很重要。应尽量避开早晚污染比较严重的时间段进行开窗通风,建议每天在中午或午后空气较好时通风换气,每次开窗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如果外出,尽量选择佩戴口罩。佩戴口罩时需要将口鼻完全覆盖,同时要对口罩进行定期更换,不重复使用,才能起到应有的防护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普通棉质口罩仅能过滤较大的颗粒,对于造成身体健康损害的细颗粒物作用不大。而活性炭口罩可吸附有机气体及毒性粉尘,但无法吸附细菌及病毒。专业防护口罩可阻挡95%以上的次微米颗粒,但呼吸阻力较大,不适宜长时间佩戴,对于有慢性呼吸道疾病尤其是存在呼吸困难的人,不宜佩戴该类型口罩。   开车族也要给自己的绥化市政府

原标题:大寨路沣惠南路十字西口 将试行增加一条左转车道   本报讯 (记者 袁玥) 昨日,本报《明察暗访看民生》栏目报道了大寨路沣惠南路十字标线设置不合理一事,西安交警支队秩序处规划科负责人表示,将在大寨路沣惠南路十字西口试行增加一条左转车道,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昨日一早,交警支队秩序处规划科看到报道后,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调研。交警支队秩序处规划科负责人介绍,2015年,交警部门对大寨路沣惠南路十字做过一次调整,考虑到当时附近居民出行的需求,在原来完全禁左的情况下,将由西向东方向调整为三条右转车道和一条左转车道。随着这两年车辆快速增加和大寨路周边入住人口的增加,车流量大增。特别是科技路改造,昆明路地铁五号线的施工和西南二环快速路立交的施工,围挡使道路变窄,通行能力下降,周边路网压力很大。   针对路网特点和交通严峻形势,规划科采取优化措施,将在大寨路沣惠南路十字西口试行增加一条左转车道,完善周边交通标线。   此外,报道中提及的唐延路大寨路丁字路口两个方向车辆发生交织冲突的情况,交警部门将在路口由北向南方向施画停止线,利用信号灯管控,实行交替通行,并对信号灯灯时进行优绥化市政府

原标题:硬科技“八路军”均有 优秀成果脱颖而出   本报讯 (记者 关颖) 15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2017年度西安市科学技术奖揭晓,131项科研成果获奖,其中信息技术、新材料、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硬科技“八路军”都有优秀成果脱颖而出。   获奖项目中,“移动互联网接入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等15项成果获得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技术及在西部城市应用示范”等41项成果获得市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面向风险管理的滑坡泥石流危险性评价方法研究与应用”等75项成果获得市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据市科技局负责人介绍,从此次获奖的成果来看,在我市确定的信息技术、新材料、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硬科技“八路军”中,有不少优秀成果。如西安邮电大学主持完成获得一等奖的“移动互联网接入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项目,国际授权专利就有51件,项目产品销售到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直接经济效益400亿元以上,成为我市协同创新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的一个缩影。   此次评选中许多科技成果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体现了科技改变生活的魅力。在获奖的131个项目中,企业牵头和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项目有86项,占获奖总数的65.6%。一方绥化市政府

原标题:男子多次勒索学生被批捕   本报讯 (记者张志杰 实习生张子钰 通讯员赵季萍) 一名男子以高新路周边的学生为目标,虚构自己的弟弟被打,受害人像是打他弟弟的人,进而敲诈勒索。1月15日记者获悉,该男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检方批准逮捕。   王某某,1991年4月12日出生,蓝田县人。2017年12月3日16时左右,王某某在高新区敦义路路边,听到有几个学生模样的男生在讨论打架之类的事情。其他学生离开后,王某某对最后一名男生谎称自己的弟弟被人打了,这名男生看着像是打他弟弟的人,并声称自己是社会上混的人,使该学生产生心理压力。然后王某某借机提出让学生将手机等贵重物品先抵押在自己手上,等其弟弟来辨认,对方只好将一部价值7000余元的手机交给王某某。得手后,王某某把手机拿到钟楼附近,以3000元的价格卖掉。2017年12月11日,王某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公安高新分局刑事拘留。   后公安机关查明,从2016年6月起至2017年12月初,王某某先后敲诈勒索6名学生,共拿走他人6部手机及1部平板电脑,总计价值4万余元。绥化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