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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15 02:58 点击:424005

摘要 欣泰电气案的二审受到市场的广泛关注。欣泰电气之所以要提起诉讼,而且在一审败诉后,仍然坚持向北京高院提起二审,也实在是因为现行《证券法》存在软肋的缘故。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已经发行证券的,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欧酷

摘要 欣泰电气不服行政处罚诉证监会案12月19日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北京高院副院长吉罗洪担任案件审判长,中国证监会党委委员、主席助理黄炜作为证监会负责人出庭应诉。据了解,这是中央部级单位负责人首次出庭应诉。 欧酷

摘要 2017年5月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公开宣判,认定欣泰电气相关违法行为成立,中国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并无不当。2017年5月5日,欣泰电气公告声明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7年12月19日,该上诉案开庭审理,引起社会各方及媒体关注。 欧酷

摘要 随着监管层要求券商全面落实风险管理时间的临近,证券行业正加速步入全面风险管理的时代。   随着监管层要求券商全面落实风险管理时间的临近,证券行业正加速步入全面风险管理的时代。  按照中证协此前要求,所有证券公司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落实全面风险管理要求。证券时报记者调查发现,各券商风险管理正有序推进,从风险文化、管理制度、组织架构、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指标体系、人才队伍、风险应对机制等方面进行建设和完善。其中,管理规范对系统建设和数据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业界称落实过程中遇到困难颇多,后续需要逐步完善。  第一创业证券首席风险官杨健认为,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管要求对于证券行业的影响是正面的、深远的,特别是对于风险管理理念和文化等基础较为薄弱的券商,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学习行业较佳实践及落实监管规范和指引,快速达到一个较高的基本水平。这对于行业整体的规范运营、降低系统性风险,都是大有好处的。    (原标题:十天倒计时!券商分秒必争落实全面风险管理) (责任编辑:DF353) 欧酷

摘要 【欣泰电气案的审理对依法治市具有示范意义】12月19日,北京市高院公开开庭审理欣泰电气欺诈发行、虚假披露证券处罚上诉案,证监会主席助理黄炜出庭应诉。据了解,这是中央部级单位负责人首次出庭应诉。笔者认为,该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对依法治市具有非常重要的示范意义。(证券时报) 欧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