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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18 00:29 点击:257743

摘要 日前,针对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沪深交易所制定出台了《沪、深证券交易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答记者问。   日前,针对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沪深交易所制定出台了《沪、深证券交易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答记者问。  针对一年来市场上减持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沪深两市交易所方面配套发布的《实施细则》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制度完善:  一是扩大了适用范围。在规范大股东(即控股股东或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行为的基础上,将其他股东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以下统称特定股份)的行为纳入监管;  二是细化了减持限制。新增规定包括: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在解禁后12个月内不得超过其持股量的5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图书下载

摘要 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同一天,沪深证券交易所也出台了完善减持制度的实施细则。新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同一天,沪深证券交易所也出台了完善减持制度的实施细则。新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市公司股份减持制度是资本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对于稳定上市公司治理、维护二级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介绍,本次对《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  一是完善大宗交易“过桥减持”监管安排。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出让方与受让方,都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持有时间等规定。  二是完善非公开发行股份解禁后的减持规范。持有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在锁定期届满后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限制。  三是完善适用范围。对于虽然不是大股东,但如果其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和上图书下载

摘要 随着全球科技和创新进入拐点式爆发,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正在重塑金融业。一方面,传统银行利用金融科技,正在转型成为一种新的银行。另一方面,金融科技公司正在以非银行牌照方式成为一种新的银行   随着全球科技和创新进入拐点式爆发,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正在重塑金融业。一方面,传统银行利用金融科技,正在转型成为一种新的银行。另一方面,金融科技公司正在以非银行牌照方式成为一种新的银行  日前,第一财经研究院与埃森哲联手,在“未来金融创新峰会”期间发布了《未来银行创新报告2017》报告,尝试回答“中国银行业该如何应对金融科技带来的挑战和竞争”等问题。同时,会上,报告作者及专家们就银行如何在金融科技时代重塑自己的竞争力分享了自己的看法。  “电商平台像一个试验田,在上面可以试验出如何线上经营客户、经营流量,如何研发出适合线上平台的集中解决方案。但是,将来这个方案不是只用在这块试验田上。希望银行做银行的事情,电商做电商的事情,术业有专攻,但是在试验田的时候,能够加速创新和创造,这是一个很好的手段图书下载

摘要 通过网站购买的机票,在航班起飞的前一天突然接到“航班取消”的短信,然而,发短信的不是航空公司是骗子;网上买的东西,还没收到货,就收到了骗子发来的短信,说由于无法发货,让买家申请退款……像笔者遇到过的这种情况,想必不少人也都遇到过。   通过网站购买的机票,在航班起飞的前一天突然接到“航班取消”的短信,然而,发短信的不是航空公司是骗子;网上买的东西,还没收到货,就收到了骗子发来的短信,说由于无法发货,让买家申请退款……像笔者遇到过的这种情况,想必不少人也都遇到过。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突飞猛进,网上购物、移动支付、大数据等给人们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的同时,也给个人信息安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风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持续增多。  将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对于泄露个人信息行为有了明确的规定。  《网络安全法》是在去年11月7日由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旨在保护个人信息、打击网络诈骗并明确“网络空间主权”原则。  那么,让我们先来看看《网络安全法》是如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网络产品图书下载

摘要 今年以来,我国证券市场出现了频繁减持、“精准”减持、“清仓式”等减持现象。一些股东减持个案对市场和社会造成了特别恶劣的负面影响,亟须对上市公司股东过度、恶意减持的行为加以规范。   今年以来,我国证券市场出现了频繁减持、“精准”减持、“清仓式”等减持现象。一些股东减持个案对市场和社会造成了特别恶劣的负面影响,亟须对上市公司股东过度、恶意减持的行为加以规范。  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了修改后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同时沪深交易所出台了完善减持制度的专门规则。  减持新规完善了大宗交易“过桥减持”监管安排、完善了非公开发行股份解禁后的减持规范、完善了适用范围、完善了减持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了协议转让规则以及规定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与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合并计算等具体条款。  上海股份制与证券研究会副会长曹俊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新的减持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包括大股东作为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作为内部人等的减持行为,使我国证券市场的法规体系更完善了,尤其是有针对性的规范了广大中小投资者长期以来诟图书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