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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18 20:22 点击:248423

原标题:半数“大老虎”因巡视落马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进雨)根据中纪委网站今日消息,截至十八届中央第11轮巡视,已经实现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全覆盖,其中仅巡视中央和国家机关就累计受理信访16万多件次,与干部群众谈话1.8万多人次。 中央纪委立案审查的中管干部中,一半以上是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查处的。 依靠群众 巡视号称“侦察兵” 发现问题干部群众功不可没 每一轮中央巡视进驻的时候,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都会公布一张“一览表”。这个表格“信息量”很大,包含了每个巡视组组长的姓名,巡视的单位和地区,巡视时间,以及巡视组的值班电话、邮政信箱。 别小瞧了这一张表格的“能量”。没有人民群众的力量支持,全面从严治党就不可能取得这么显著的成效。依靠干部群众的支持参与,也是巡视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 一般来说,纪检机关掌握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主要有四大渠道:一是信访举报,二是纪检机关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三是巡视组移交的违纪问题线索,四是其他单位移交的问题线索。 巡视号称“千里眼”、“顺风耳”、“侦察兵”海口市人民医院

原标题:曾国藩的家风家训和家教 曾国藩专门请“考试专家”辅导弟弟八股文 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八月末的一天傍晚,北京绳匠胡同,十八岁(本书所提到的年龄,均按中国传统习惯以虚岁计)的曾国荃黑着脸一动不动地坐在自己的房间里,面前摆着一大碗冒尖的饭菜。那张长得酷像长兄曾国藩的脸上笼罩着一股倔强执拗之气。 在这套四合院的上房里,时任翰林院检讨的曾国藩正在紧张地质问夫人欧阳氏,到底哪里得罪了弟弟。原来,当天下午,曾国荃向他宣布,以后不到上房来和兄嫂一起吃饭了,兄弟各吃各的,过两天他就卷包袱回湖南。 上一年年底,曾国荃才从湖南千里迢迢来到北京,投奔长兄。 曾国藩有四个弟弟。曾国荃字子植,又字沅甫,比曾国藩小十三岁,在曾氏兄弟中排行第四,在族中大排行则是第九,所以曾国藩在家书中常称他为“九弟”“植弟”“沅弟”。他从小书读得好,“读书颖异”。人也懂事,特别好强。所以曾家上下对他一直比较看重。曾国藩曾有一句诗是评价他的:“屈指老沅真白眉。”这句诗典出“马氏五常,白眉最良”,指汉代马家兄弟五人,唯白眉马良最为出色。 道光二十年(1840年)年初,曾国藩从湖南赴京为官。翰林院公务无海口市人民医院

原标题:王洪钟:没坦白欺骗了组织 法制晚报讯(记者 李洪鹏)未经任何论证和审批程序,就擅自决定拆除花巨资翻修没几年的体育场,将数百万元国有资产作报废处理;仅在区长办公会上提出并形成会议纪要,就拨付1800万元扶持资金给某房地产企业;在建筑材料采购环节指定采购向其行贿的厂家的材料…… 中央纪委昨天在其官网发布《北京市门头沟区原区长王洪钟案件警示录》,其中提到市委有关领导曾找其谈话指出问题,他并没有听取,此外他在听闻市纪委对其进行调查时也曾想主动向市纪委汇报,但终因顾虑重重没有走出这一步。 收受好处搞利益输送 干预工程建设 “我经历了多个工作岗位,特别是对城市建设、城市拆迁、工业开发区建设有一定的经验……”王洪钟在忏悔书中说。 王洪钟在担任北京市密云县县长、县委书记和门头沟区区长期间,正值上述两区县城市建设快速推进期。在他主导下,市政建设、棚户区改造等方面上马了大量工程。特别是到门头沟区后,王洪钟主导进行了230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建成一湖十园、五水联动的城市景观体系,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基础设施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大量工程建设也意味着大量资金投入。面对政府工程这海口市人民医院

原标题:20000多本图书亮相读书节 中关村二小通过阅读工程的建设,最大限度地为孩子们创设了一个自主的阅读空间。其中,“读书节”是最受学生喜爱的活动之一,从2011年起至今已经连续举办了六届。 今年5月1日至5月12日,为期两周的中关村二小第六届“悦读·幸福”读书节活动如约而至。读书节上,每一位学生都拥有两周静心阅读的时间。师生、家长们把古今中外最经典、最受学生欢迎的书目汇集成“悦读书库”,并设定了各个年级的必读书目和选读书目,引导学生读好书;语文老师还为学生们上了一节名著阅读指导课,帮助学生从爱读书到会读书。此外,还有“我与作家面对面”“我与编辑面对面”“我与译者面对面”的读书分享活动,再加上学生们的“最佳现场”阅读分享会,让阅读涵盖所有年级、所有班级。 以2017年5月1日至5月12日为期10天的读书节活动数据统计为例:21张筛选后的书单,知名作家和阅读推广人为学生讲座26次,深入阅读分享50本(套),参与师生达6000多人次师生,20000多本(套)图书,涉及儿童文学作品的出版社22家。如此规模,据合作的出版社反馈,业内前所未有。 图书大集改变地点和书目筛选方式,由室内走向室外,由书店带书改为出版社直海口市人民医院

原标题:男子下药欲迷奸女子获刑 法制晚报讯(记者 唐宁) 男子王某在饮料中下迷药欲强奸一年轻女士,但因网约车司机将该女子接走未能得逞。昌平法院审理后认定王某犯罪未遂,一审以强奸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宣判后,王某不服上诉,被市一中院驳回。 案情 2016年11月2日晚上7时许,34岁的王某在昌平天通苑龙德广场某餐厅内,趁27岁的女子小张不备之际,在其饮料中放入迷药,欲与其发生性关系。小张饮用后身体不适,发现被下药后报警。 《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当日,王某便被民警抓获归案。在案证据显示,事发当时,在王某身上查出16瓶药物、3个注射器、2瓶饮料、5个避孕套等作案工具。 王某到案后,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自愿认罪悔罪。昌平法院审理后,认定上述事实。法院认为,王某违背妇女意志,欲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惩处。 鉴于王某着手实行犯罪之后,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且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愿认罪,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 终审 不是犯罪中止而是犯罪未遂 判决后,王某不服上诉。王某的辩护人以本案事实不清,审查海口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