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慢

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4-30 08:47 点击:201227

摘要 5500亿元减税降费大幕开启。昨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称,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经国务院批准,4月1日起将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   5500亿元减税降费大幕开启。昨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称,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经国务院批准,4月1日起将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  《通知》明确,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前年度欠缴或预缴的上述政府性基金,相关执收单位应当足额征收或及时清算,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国库或多退少补。  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一是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二是设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扬州慢

摘要 为加强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交所和深交所日前分别发布了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上交所要求各市场参与人要及时对全部存续债券特别是2017年到期债券,深入开展信用风险监测与分类、排查与预警、化解与处置等工作。   为加强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交所和深交所日前分别发布了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上交所要求各市场参与人要及时对全部存续债券特别是2017年到期债券,深入开展信用风险监测与分类、排查与预警、化解与处置等工作。  据上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指引》的主要内容包括四方面:一是全面落实各市场参与主体的风险管理责任,强调债券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的核心作用;二是注重信用风险的事前事中防范化解,要求相关各方主动进行信用风险管理,持续监测、排查、预警信用风险,及时发现和尽早化解风险;三是突出以风险为导向进行分类管理,将债券分为正常类、关注类、风险类和违约类,就不同风险分类的债券做出差异化的风险管理安排;四是建立债券信用风险管理报告扬州慢

摘要 《证券日报》记者3月17日获悉,证监会将于近期启动第二批国家级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申报命名工作,申报将于3月30日开始,6月30日截止。   《证券日报》记者3月17日获悉,证监会将于近期启动第二批国家级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申报命名工作,申报将于3月30日开始,6月30日截止。  2016年5月份,证监会授牌了13家首批国家级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一年来,基地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知识普及、模拟交易、法律咨询等“一站式”的教育服务,得到市场和投资者的充分认可。为了扩大投资者教育基地的覆盖面,更好地服务投资者,按照相关工作安排,证监会将于近期开展第二批国家级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申报命名工作。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将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第二批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指引》的规定组织评审工作。  《证券日报》记者同时了解到,经过周密准备,证监会决定启动豆粕期权、白糖期权上市。邓舸介绍,目前豆粕期权、白糖期权上市前的各项工作已经完成,证监会综合考虑各方因素,确定豆粕期扬州慢

摘要 《证券日报》记者3月17日获悉,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拟引入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制度(以下简称“资金前端控制制度”),加强对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持有或租用交易单元的机构的日常交易管理。“该制度不会对普通投资者的正常交易造成影响。”据悉,近日,沪深交易所、中国结算联合发布通知,就相关规则向上述机构征求意见,期间还将在北京、上海和深圳三地举办座谈会,当面听取相关机构意见。   《证券日报》记者3月17日获悉,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拟引入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制度(以下简称“资金前端控制制度”),加强对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持有或租用交易单元的机构的日常交易管理。“该制度不会对普通投资者的正常交易造成影响。”据悉,近日,沪深交易所、中国结算联合发布通知,就相关规则向上述机构征求意见,期间还将在北京、上海和深圳三地举办座谈会,当面听取相关机构意见。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资金前端控制制度,是指在不影响市场正常交易的情况扬州慢

摘要 3月17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处置公司债券违约风险指引》。指引要求,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风险事件预警监测机制,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发生预计违约或实质违约情形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响应,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受托管理人应急处置预案。   3月17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处置公司债券违约风险指引》。指引要求,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风险事件预警监测机制,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发生预计违约或实质违约情形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响应,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受托管理人应急处置预案。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此举旨在加强对公司债券违约风险的防范应对,督促引导受托管理人做好公司债券违约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下一步,证监会及证券业协会将依法依规,全面加强公司债券市场风险防控和应对体系建设。  指引明确,受托管理人开展风险处置工作,可以要求发行人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发行人拒不配合受托管理人开展风险处置扬州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