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劾

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04 04:56 点击:164827

摘要 【(12/30)十大名博看后市:主力尾盘异动暗藏三大信号】今日大盘表现基本跟我们预期较为一致,指数在两点中之后出现跳水回落,随后在尾盘半小时上演V型反转,这种剧烈震仓模式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了,这也是笔者在近两天的博文反复强调要关注最后半小时的原因。那么对于这种尾盘异动行情,我们该如何看待和应对呢?笔者分析认为主力上演V型反转暗藏三大重磅信号。 弹劾

  上交所12月30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6年上交所切实履行证券市场一线监管的法定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异常交易自律监管的重点,加大了自律监管措施的实施力度,并配套改进监管方式方法,呈现出六个方面的新动向。数据显示,今年以来,上交所加大自律监管力度,共采取自律监管措施6000余次,较去年增长一倍以上。  一是优化实时监控模式,确保及时发现异常交易行为。2016年,上交所完善了“六位一体”的实时监控模式。从交易行为、重点账户、股价指数、风险公司、公告舆情、跨市场行为等多个维度,提升实时监控的针对性和覆盖面。今年以来,已先后对123只股票和80组账户实施重点监控,涉及账户3000余个。又如,在山水文化、武昌鱼、莫高股份等股票交易监察中发现,增持股东疑似有关联账户,可能存在隐瞒一致行动关系的“蒙面举牌”情况,随即详细通报公司监管部门。  二是加大自律监管力度,提升异常交易监管有效性。2016年,为遏制苗头性的违规行为,防止小案变大案,上交所加大了异常交易行为的自律监管力度。同时,为进一步规范自律监管行为,将以往占比较高的口头警示统一改为书面警示,使监管意图能够更加准确的传导,提升了自律监管效弹劾

  据证监会网站12月30日消息,2家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分别为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如下:  主板发审委2016年第199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199次发审委会议于2016年12月30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存货增长较快、存货周转率较低且逐期下降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充分合理计提,并与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分析,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报告期内经营性应收款项大幅增加的原因以及经营性应收款项的回收风险,项目质保金是否均能收回,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3)公司五大苗圃基地中苗木投入结转真实性以及公司苗木成本与市场对比情况,2016年度公司使用自有苗木比例大幅上升的原因;(4)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不匹配的原因;(5)营业税弹劾

年假没休能补吗?必须发年终奖吗?不知道就亏大了原标题:年假没休还能补吗?单位必须发年终奖吗?这些福利不知道你就亏大了!又到年底,2016年的时光即将清零,那么,年休假、产假、年终奖等等一系列与工作相关的事宜,也会完全“过期清零”吗?小编带您一起来看看。第一年假没休能明年补吗?能换钱吗?2016年的余额已不足3天,很多人还没来得及休今年的带薪年休假。那么,今年没休,或者没有休完的年休假能在明年补上吗?不休年休假能换工资吗?按照相关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补休必须在同一年度进行。用人单位不能以跨年为借口将补休清零。因此,没有休年假的职工们不用担心,你尚未休的年假,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哦!《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因此,如果单位不给补休年假,必须依法支付弹劾

摘要 【天津提高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首套三成、二套五成】根据天津公布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期间,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购买第二套自有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新华社)   记者30日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合理支持职工基本住房需求,天津市将从即日起提高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其中首套房首付最低三成、二套房最低五成。  根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期间,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购买第二套自有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  此前天津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首付比例的政策是: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有住房的,首付最低为购房价款的20%。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借款人的购房日期在弹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