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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22 06:12 点击:145995

摘要 近日证监会批复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在经历逾两个月的征求意见及修改完善之后,沪、深交易所于11月25日正式发布了前述《指引》。下一步,沪、深交易所将抓紧组织各证券公司做好技术系统改造、合格投资者账户开立等工作,确保《指引》稳妥实施。   近日证监会批复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在经历逾两个月的征求意见及修改完善之后,沪、深交易所于11月25日正式发布了前述《指引》。下一步,沪、深交易所将抓紧组织各证券公司做好技术系统改造、合格投资者账户开立等工作,确保《指引》稳妥实施。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25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指引》是在总结分级基金9年来发展情况基础上,对交易监管安排的进一步完善;是规范分级基金运作,完善分级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加强分级基金投资者教育与风险警示的重要制度安排。  具体而言,《指引》的重要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完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加强投资者准入管理与风险揭示。借鉴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高风险金融产品或业务中国人才热线

摘要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25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通报,近日证监会依法对场外配资中证券违法违规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25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通报,近日证监会依法对场外配资中证券违法违规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证监会查明,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恒生网络)、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同花顺公司)、上海铭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铭创公司)等三家网络公司明知一些机构或个人不具备经营证券业务资质,且明知其证券经营模式,仍向其销售具有证券业务属性的软件,提供相关服务并获取收益。这些涉案软件具有开立证券交易账户、接受证券交易委托、查询证券交易信息、进行证券和资金交易结算等功能。  邓舸指出,这三家网络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122条规定,构成非法经营证券业务。依据《证券法》第197条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恒生网络违法所得约1.1亿元,并处以约3.3亿元罚款;对责任人员刘曙峰、官晓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证监会决定没收同花顺公司违法所得约217万元,并处以约653万元罚款;对责任人员朱志峰、郭红波给予警中国人才热线

摘要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1月25日表示,证监会稽查部门决定于近日部署开展“打击市场操纵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将16起涉嫌市场操纵案件纳入此次专项打击行动。这是证监会继部署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专项执法行动后,开展的又一次专项执法行动。此举旨在保持对操纵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1月25日表示,证监会稽查部门决定于近日部署开展“打击市场操纵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将16起涉嫌市场操纵案件纳入此次专项打击行动。这是证监会继部署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专项执法行动后,开展的又一次专项执法行动。此举旨在保持对操纵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邓舸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操纵案件逐步呈现以下趋势特点:一是涉及新领域、新类型、新手法案件增多,除涉及沪深交易所市场操纵违法行为以外,还涉及新三板、国债期货、商品期货和债券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传统操纵类型亦有利用新技术、新业务实施操纵的变化趋势。二中国人才热线

摘要 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昨日发布联合公告称,为促进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共同发展,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决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正式启动深港股票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深港通下的股票交易将于2016年12月5日开始。   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昨日发布联合公告称,为促进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共同发展,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决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正式启动深港股票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深港通下的股票交易将于2016年12月5日开始。  深交所及其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同日发布了4项业务通知,向市场明确了深港通下港股通股票名单、交易日安排、首批参与业务的会员等交易参与人名单、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等事项,并要求会员等交易参与人进一步做好深港通业务启动相关准备工作。  深交所昨日公布的港股通股票共417只,包括恒生综合大型股100只、恒生综合中型股193只、恒生综合小型股95只,以及不在上述指数成分股内的A+H股中国人才热线

摘要 11月25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为了保持对操纵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证监会稽查部门决定于近日部署开展“打击市场操纵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将16起涉嫌市场操纵案件纳入此次专项打击行动。这是证监会继部署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专项执法行动后,开展的又一次专项执法行动。   11月25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为了保持对操纵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证监会稽查部门决定于近日部署开展“打击市场操纵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将16起涉嫌市场操纵案件纳入此次专项打击行动。这是证监会继部署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专项执法行动后,开展的又一次专项执法行动。   邓舸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操纵案件逐步呈现以下趋势特点:一是涉及新领域、新类型、新手法案件增多,除涉及沪深交易所市场操纵违法行为以外,还涉及新三板、国债期货、商品期货和债券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传统操纵类型亦有利用新技术、新业务实施操纵的变化趋势。二是操纵手法中国人才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