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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19 21:32 点击:115862

最高法:涉离婚子女监护权等判决书不在网上发布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至今公开的裁判文书已超过2000万篇。网络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可按关键词、案由等搜索裁判文书。网络截图原标题:离婚裁判文书不上网公开新京报讯 自2013年以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裁判文书已超过2000万篇。昨日,最高法发文明确了多种裁判文书不在互联网公布的情形,其中包括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裁判文书。未成年人犯罪等裁判文书不公开最高法昨日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按照《规定》,裁判文书不在互联网公布的情形包括:涉及国家秘密;未成年人犯罪;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以及法院认为不宜公布的其他情形。对于已经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经审查存在上述5种不予公开情形的,法院应当及时撤回。生效裁判文书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上网记者从最高法获悉,此次修订除确实不宜公开的内容外,人民法院作出的所有裁判文书均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规定》列举了法院应当在互联网上公布的裁判文书类型,其中包括判决书、裁定书、支付令、决定书等。此外还要求“涉及个人隐清江画廊

原标题:“违法上访”,违的是什么法?将“非正常上访”直接更名为“非法上访”概念,除了能为地方政府明目张胆打击信访人员提供“法律依据”,真看不出能有什么其他用处。近日在南京举行的“国家治理与信访改革”论坛上,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刘旺洪建议,取消“非正常上访”和“进京非正常上访”概念,建立“违法上访”和“违法进京上访”概念,明确将非正常上访和进京非正常上访行为作为违法信访行为。这一建议引发了争议,主要是引进该新概念的法理依据不足,以及要达到什么目的不明确。信访条例规定,“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据此,信访人通过走访的形式,向各级政府当然包括向中央政府反映情况或投诉请求,都是信访的题中之意,现在对进京上访者称“非正常上访”都不太妥,再进一步称其“违法”,那么违反的是什么法呢?刘院长对信访制度异化为直接解决问题的制度有意见,但他自己也承认,信访制度是赋予和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形式向各级政府反映情况的制度。而这里,向各级政府反映情况,当清江画廊

原标题:成都一小学使用校编教材 教委表示支持新京报讯 (记者赵蕾)据媒体报道,成都市双林小学开学本应该有9门课,但一年级的家长发现却只有5门课,课表中也没有语文、数学、英语的课程安排,教材内容也是学校自编教材。对此学校课程研发中心的王主任证实称,这是学校推行校本化改革的一项新举措,目前校编教材试用于一、二年级,三至六年级将逐步实行分科教学。而教育主管部门成都市成平区教委表示,支持学校这一课改措施。家长疑虑课改 担忧影响学习28日,成都双林小学一年级报到的新生发现,本应该有的九门课程:语文、数学、外语、美术、体育、音乐、思想品德、思维科学、心理健康全部替换为健康与成长、思维与科创、阅读与生活、艺术与表现、英语与交际。学生家长均表示没有看到课表上编排语数外等课程。记者从学校获悉,目前学校正在进行课程改革,而对于一二年级的学生试行新的教材教学。对此,家长表示,考虑到小学毕业是参加统考的,还是十分担忧。不过还有家长表示,看到孩子喜欢新教材,尤其书里图片都是孩子们所熟悉的,还是愿意期待和支持。新京报记者从该校课程研发中心的王主任口中了解到,学校新编订的教材和新的课程设置中,包括了语数外等基础课程,只清江画廊

原标题:防止“带病提拔” 必须压实责任仲祖文选人用人,责任重于泰山。只有把责任融入选人用人全过程、铭刻在每一位领导干部心中,才能构筑起坚固防火墙。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分别承担直接责任、监督责任。从而进一步细化了选人用人责任,为加强选人用人把关增添了一道防线、再加了一把锁。应当说,随着《干部任用条例》的深入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断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但干部“带病”仍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与责任不够明确、不能落实、难以追究有很大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必须将责任挺在前面,健全完善责任体系。这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必然要求。好的制度,有的执行好,有的执行不好,其差别就在于责任是否落实,落实是否具体到人。《意见》明确党委(党组)在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报送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人选时,要认真负责地清江画廊

原标题:“法律应规定演员片酬不超电影制作费30%”新京报讯 (记者王姝)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多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呼吁治理“天价片酬”。委员董中原表示,针对演员的天价片酬问题,法律应当有所作为,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一部电影中全部演员的片酬,最高不得超过该电影全部制作费用的30%。演员片酬三十年涨幅超5000倍董中原历数了近日发生的“天价片酬”热点事件:8月26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揭秘演员高片酬,“明星演员片酬最低的2500万元,最高的超过一亿元,演员片酬呈爆炸式增长,三十年涨幅超过了5000倍,而科学家、教授和各行各业劳动者的收入涨幅却相形见绌”;同一天,广电总局在通报中央巡视组巡视整改情况时表示,要坚决遏制天价片酬问题,指导行业协会联合大型影视公司抓紧制定抑制天价片酬的行业自律公约。“既然演员天价片酬问题引起社会热议,认为加剧了两极分化和社会分配不公等,法律就不应当缺位,不应当袖手旁观、无所作为,无论是尽快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合同法还是制定颁布电影产业促进法,都应当面对这一问题。”董中原建议,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一部电影中全部演员的片酬,最高不得超过该电影全部制作费用的30%,以法律的清江画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