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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15 05:37 点击:1101499

  北京集中销毁2200余箱侵权假冒商品包括假口罩、消毒液等 货值合计超过300万元   本报讯(记者 王薇)昨日,在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北京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昌平区进行了侵权假冒商品销毁行动,现场集中销毁了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罚没的食品、药品、化妆品、白酒、服装、手机配件等十余种侵权假冒商品,包括疫情防控期间罚没的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共2200余箱,货值合计超过300万元。   北青报记者从北京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2019年,本市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出口环节、民生等多领域深化重点治理;突出打击侵权假冒商品,生产、流通、销售、进出口全域覆盖的全链条执法;强化联合惩戒和推动社会共治等四大方面对侵权假冒商品进行持续打击。2019年,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2438件,罚没款1.36亿元,移送司法机关26件。公安机关侦破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59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81人,涉案金额9.32亿元。检察机关依法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43件680人,起诉327件492人。审判机关审理侵权假冒案件立案327件,审结328件。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十部门迅速开展陕西二本院校

  88岁老人看97岁姐姐迷路 遇好心人送回家   4月23日,陕西西安市民陈先生在路边买水时,遇到一老人迷路,陈先生开车将她送回家中。据陈先生了解,老人已经88岁,出门是为了看她已经97岁的姐姐。从姐姐家离开后,老人想不起来回家的路,幸好遇到了陈先生。 【编辑:张一凡】 陕西二本院校

  新学期心理健康教育要“三性并举”   本报特约评论员   今日社评   我国学校普遍比较重视毕业年级的心理疏导,激励学生以自信的心态备考。今年毕业年级学生的心理状况更加复杂,缓解学生的心理压力是“急学生之所急”。要做好考试延期后的复习计划安排以及学生升学规划引导,科学、准确解读有关政策变化对学生的影响,避免学生受繁杂信息尤其是一些带有焦虑营销性质的“政策解读”的干扰。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疫情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有效控制,各地中小学积极推进开学复课工作。为更好帮助各地师生顺利适应新学期,以更积极心态投入开学后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校园学习,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近日向全国中小学校提出新学期加强心理健康教育10条指导建议。   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既是学生自身健康成长的需要,也体现了社会发展对人的素质要求不断提高的趋势。2015年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的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陕西二本院校

  慈善组织、红十字会接收捐赠逾419亿   本报讯(记者 蒋若静)昨日,民政部召开2020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了全国各级慈善组织接受捐赠情况。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民政部发布公告广泛动员社会慈善力量依法有序支持疫情防控,印发加强慈善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等政策文件。截至4月23日,全国各级慈善组织、红十字会接收社会各界的捐赠资金约419.94亿元;捐赠物资约10.94亿件;累计拨付捐赠资金约345.19亿元;拨付捐赠物资约10.49亿件。互联网捐赠超过4200万人次。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万名社会工作者投身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开通社会工作心理服务热线近4000条,热线累计服务200余万人次。全国各地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项目超过29.8万个,参与疫情防控的注册志愿者达584万人,记录志愿服务时间达1.97亿小时。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副司长倪春霞表示,目前已将全国所有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价格临时补贴保障范围。据了解,2月底,各地发现报告需要给予紧急临时救助的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393人,随着疫情形势逐步好转,这类儿童已从393人降为194人。   对于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民政部陕西二本院校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咳嗽掩口鼻、感冒戴口罩正式写入法规   本报讯(记者 李泽伟)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昨日继续召开,会议通过《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不在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的列车内进食,餐饮服务企业应当配备公筷公勺,有条件的应当推行分餐制,不在公共场所赤膊,这些条款正式写入法规。《条例》6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实施随地吐痰、便溺,乱丢废弃物,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实施《条例》第三章规定的不文明行为,拒不改正或者多次违反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幅度范围内从重处罚。   本市将建立文明行为记录制度,《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对陕西二本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