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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16 16:02 点击:1078879

3月1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相关部门就我国药物、疫苗研发等披露了最新进展。 科技部生物中心主任张新民介绍,针对新冠肺炎轻型、普通型向重型转化的阻断,重点推动磷酸氯喹、法匹拉韦和中医药的临床应用;针对重型、危重型患者的救治,重点推动恢复期血浆、托珠单抗、干细胞和人工肝的临床应用。 “已有研发进展比较快的单位,向国家药监局滚动递交临床试验申请材料,并已开展临床试验方案论证、招募志愿者等相关工作。”中国工程院院士王军志说,我国新冠病毒疫苗研发进展目前总体上处于国际先进行列。目前,我国正按照5种技术路线、遴选8个优势团队“并联”开展疫苗紧急研制,有些研发团队已完成动物实验的大部分工作。“经动物实验证明安全有效性后,才能进入临床试验。”王军志说,大部分研发团队4月份有望完成临床前研究,并逐步启动临床试验。在不降低标准、保证安全有效的前提下,我国科学家正争分夺秒加快疫苗研发。(记者彭芸)指压板

   3月17日,据司法部消息,今年,司法行政系统将在更高起点上谋划推进2020年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认真评估完善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全面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   据介绍,司法部加强顶层设计,科学规划2020年改革重点任务。司法部研究制定出台了《2020年司法行政改革任务清单》,共57项改革举措。围绕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新期待,将公证体制改革、司法鉴定管理、仲裁制度建设等作为今年司法行政改革重要任务,进一步明确公证体制改革发展方向,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指导监管;严格规范司法鉴定活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违法违规行为处罚规则;规范仲裁发展秩序,制定仲裁委员会登记管理办法,提高仲裁公信力。   司法部将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相关法律法规修订起草工作。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创新备案审查机制,组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党政机关决策合法性审查中的重要作用。围绕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完善行政立法体制机制,探索建立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制度,广泛听取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等对行政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市县指压板

记者3月17日从国家卫生健康委了解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面有序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根据疫情形势变化,科学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预防接种工作。 据了解,前期,我国部分地区根据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暂停或调整了预防接种服务。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呈现积极向好态势,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和疫苗针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保护群众身体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各地根据疫情形势变化,科学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预防接种工作。 《通知》要求,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根据本省域内划分的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指导相关县区预防接种门诊科学合理制订并落实有关防控措施,全面有序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各地疾控机构要指导预防接种门诊创新服务方式,通过网络或电话开展预约接种,优先安排因疫情防控未及时接种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及其他疫苗后续剂次接种。接种门诊要科学确定每日接种量,合理安排接种时段,尽可能减少接种前等待时间,避免接种后留观人员聚集。要加强接种场所内部环指压板

  378万件医用物资从这里出发   孙宏旭:钉牢岗位 为白衣战士送上“铠甲”     本报记者 贾晓宏   1月20日,北京市报告了首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此后,随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增加,北京的各家发热门诊以及定点医院的隔离病房里,防护服、医用口罩等物资需求量明显增加。有一支小分队,日夜不停地为调拨物资忙碌着,这就是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医用物资保障组。   从疫情暴发到3月11日,这支小分队调拨医用物资1800余次,总量达到378万余件。这些物资包括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防护服、护目镜、面屏等。在调度员中,有个小伙子是在大年初三加入进来的,他叫孙宏旭。他说,疫情阻击战需要每个人都战斗在自己的岗位上,“我愿意牢牢钉在自己的岗位上,为医护人员及时送上‘铠甲’。”   大年初二下午,孙宏旭接到了单位领导打来的电话,“准备明天上班。”这个春节长假提前结束了。孙宏旭在北京市卫生健康委财务处工作。春节前,北京市医疗系统进入“战时”状态,开始与新冠肺炎疫情正面搏击。战“疫”一线中医生护士最先上场,财务处的工作人员能发挥什么作用呢?大年初三一早,孙宏旭到了卫健委,接到了指压板

  西城为减免租金“房东”发补助   本报讯(记者 王海燕)日前,西城区财政局下发通知,将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企业给予补助。   根据通知,中小微企业承租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出租方免收其2月份房租;承租区属国有企业房产用于办公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出租方减半收取其2月份房租;经西城区国资委审核认定后,给予出租方实际减免房租总额不超过30%的资金补助。   中关村西城园政策区内中小微企业承租非区属国有企业(市属国有企业除外)房产用于生产经营或办公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可与出租方协商减免房租,出租方实际减免入驻中小微企业房租的,通过西城园管委会申报最高不超过实际房租减免额30%的资金补助;具有区级及以上资质的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基地)中的非区属国有企业(市属国有企业除外),为入驻中小微企业减免房租的,通过区文化和旅游局申报最高不超过实际房租减免额30%的资金补助;商业、生活性服务业类中小微企业承租非区属国有企业(市属国有企业除外)房产用于生产经营或办公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可与出租方协商减免房租,出租方实际减免中指压板